摘要:隨著社會關注程度的日益增高和人們問責意識的日益增強,在用電梯問題不再僅僅與維保單位牽扯,而更多的直接指向了檢驗機構。電梯安全運行所引起的空前高度的重視,要求檢驗機構應更認真嚴格地執行檢驗規程,不忽略檢驗細節,發現指出電梯存在的安全隱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電梯是現代社會必不可少的垂直交通運輸工具。電梯安全運行也隨之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因此,除了提高電梯設計、制造水平、質量外,檢驗機構還應通過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等手段責無旁貸地承擔起對電梯安裝和維修保養質量的監督和驗證工作。在檢驗過程中一些看似簡單、容易被忽略的地方往往存在著隱患,所以在電梯的檢驗過程中,檢驗人員應按照檢驗規程認真做好各環節檢驗,如下幾方面:
一、電梯技術資料的審查
電梯技術資料審查是重點項目,是確保電梯安全運行,加強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對電梯資料的審查應保證其完整性、正確性和一致性。
1.1安裝監督檢驗式需注意:
(1)制造單位的整機型式試驗合格證的覆蓋范圍是否涵蓋待檢電梯梯型。某電梯企業生產的一款病床電梯,貫用乘客電梯的型式試驗合格證明,并附有廠家說明表示該病床電梯的控制系統與該乘客電梯一樣等等。但資料核查時在該型式試驗合格證及報告上并沒有說明涵蓋病床類型的電梯,且經與型式試驗機構聯系獲悉,該病床電梯不在其覆蓋范圍內,必須將該病床電梯另外申報型式試驗。
(2)安裝單位的安裝資質證是否涵蓋待檢電梯梯型,這里存在資質的級別和時效性問題,更多的側重在級別上(與定期檢驗第1點相同)。
(3)安裝質量證明文件的出具與安裝告知表的安裝單位是否一致。注意安裝質量證明是要求安裝單位對自己的安裝行為進行質量保證,而不是要求制造單位對電梯進行整機質量保證。
(4)核對告知表參數與出廠合格證、甚至圖紙是否一致。
(5)留意安全保護裝置和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合格證是否齊全并在有效期內。
(6)記錄出廠合格證上安全保護裝置和主要部件的型號、編號留待現場檢驗時復核是否與實物一致。
1.2 改造監督檢驗時需注意:
(1)改造整梯合格證上使用登記證資料的真實性。某項目A、B兩臺并聯電梯先后改造,改造單位申報時資料出錯,B梯的使用登記證號錯用在A梯上。由于兩臺電梯參數相同,審查時視為通過,現場檢驗時也未核對旁邊的B梯,結果導致A梯剛完成改造驗收又被通知定檢到期的情況出現,造成改造報告貨不對板。
(2)辨別改造整機合格證上竣工日期合理性。根據要求,改造整梯合格證應該是改造完成后,由改造單位自檢后出具的。現很多改造單位在提交資料時已經附上該合格證,造成了部件出廠日期和改造竣工日期的混淆。
(3)審核改造方案時,留意是否涵括了所有改造項目的施工方案。審查改造項目時,必須通過改造部件清單結合改造施工方案,初步了解該改造項目的內容,并制定檢驗方案。泛泛而談的施工方案會誤導檢驗方案的制定,甚至影響檢驗質量。
某貨梯在原有提升高度內增加一站。由于改造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只簡單說明層門安裝步驟,部件清單也只包括層門總裝等相關物料,檢驗方案也就圍繞其進行制定。現場檢驗時,發現該貨梯是PLC控制的,改造單位做了PLC擴展,重新編寫了原來的程序數據。鑒于此,該控制柜也應屬于改造范疇,需要有相關資質的廠家進行改造并出具該改造后控制柜的型式試驗合格證及產品合格證。
1.3 定期檢驗需注意:
(1)維保單位的資質證是否涵蓋了待檢電梯梯型。某大型商住一體小區,電梯種類包括了客梯、貨梯、自動扶梯,還有一部液壓梯。客戶將維保判給一家電梯公司承包,卻忽略了該電梯公司的維保資質沒有涵蓋液壓梯。電梯公司為了利益,也沒向客戶說明,造成了該維保合同實際是無效的,該液壓梯沒有得到有效的保養,更嚴重的是其使用者們懵然不知人身安全正遭受著極大的威脅。
(2)管理資料里電梯鑰匙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執行性。國務院373號令要求,電梯使用單位需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電梯鑰匙管理制度看似輕淡,多數使用單位案頭放著內容相同的該類制度,什么鑰匙統一管理、持證使用、領用登記、去向記錄等等,然而實際執行情況卻截然不同。電梯事故絕大多數發生在井道里,用鑰匙打開層門可以說是事故發生的起點。對于使用單位來說,鑰匙管理制度的合理與執行將從源頭上保護其免于承擔連帶責任;而檢驗人員應當協助使用單位審核其可行性。
(3)維保單位日常保養單的時效性。根據要求,電梯的保養維護周期是15天內一次。某些維保單位理解為一個月兩次,造成超期保養的情況發生。檢驗時應通過檢查其保養單上的簽署日期,給予指正。
二、機房檢驗
機房檢驗時易忽略的細節:
(1)機房通道和通道門的檢驗比較容易忽略,也往往不好拿捏。現實情況歸納為以下幾點:
1、使用單位不重視,機房門長期不上鎖,甚至有些還沒有配置機房門或門上沒有標示,容易讓非專業人員進入機房釀成事故;
2、部分建筑物機房外滿是管道或堵塞物,檢驗人員要爬上鉆下費時費力才能接近機房,已經對維修、急修或救援造成阻礙;
3、有些加裝梯項目沒考慮電梯與樓梯的互通性,甚至要經過私人住宅后才能到達機房。萬一發生電梯事故,必然給及時救援帶來困難。遇到類似情況,必須向客戶下達整改要求,勒令其消除隱患。
(2)進入機房后檢驗人員常忽略了固定照明及插座的檢驗,或者看到實物存在就確認通過,未檢驗配置是否合適,照明裝置和插座是否有效等。這種情況多存在于舊建筑里,設施長期沒人管理,或占用了電梯專用插座供其它設備使用,維保單位沒意識或覺得沒義務向用戶提出,令隱患一直存在。
(3)有機房曳引式電梯在手動緊急操作時,觀察轎廂是否在開鎖區的措施一般是參照曳引鋼絲繩及主機擱機樑上的記號來實現,兩者缺一不可。現場常常不是鋼絲繩掉漆,就是樑上記號沒了,造成救援時不能實時知道轎廂的平層情況,延誤救援時機。檢驗時容易只留意其中一項,而忽略了整體考慮其救援參照標記是否齊全。
(4)可拆卸式的盤車手輪和主機的盤車軸是否匹配;非一體化的松閘扳手是否有效。檢驗時往往沒有通過實際的操作來驗證其有效性。
(5)關于制動器控制的檢驗。部分舊式電梯,甚至部分新裝電梯,由于設計上或者安裝時接線問題,不能達到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中對于切斷制動器電流的要求,而檢驗人員有時正是忽視了這一項目的功能性檢驗,讓設備留有嚴重的事故隱患。
(6)在進行限速器檢驗時,留意其外觀及銘牌內容,判別維保單位是否沒申報自行更換限速器。根據要求,更換限速器屬于重大維修范疇,需要辦理手續告知及監督檢驗。有的維保單位和使用單位為了節省手續和金錢,以為速度匹配就可以了,罔顧乘客的使用安全。
三、轎門與層門的檢驗
轎門與層門檢驗易忽略的細節:
(1)層門電氣安全裝置的檢驗,往往只檢驗其通斷而忽略了鎖緊元件嚙合深度的要求。根據GB7588-2003《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規定:“轎廂運動前應將層門有效地鎖緊在閉合位置上,轎廂應在鎖緊元件嚙合不小于7mm時才能啟動。” 門鎖觸點存在彈性,可能使鎖緊元件嚙合未達到7mm甚至未嚙合就接通門鎖電氣回路,導致墜落或剪切事故的發生。
(2)對由數個間接機械連接的門扇組成的滑動門,未被鎖住的其他門扇的閉合位置應有一個符合規范要求的電氣裝置來證實。如廠家使用的雙碰輪電氣安全裝置,電氣裝置安裝應水平,兩個碰輪位置應存在高低差;利用門扇上的碰板分別頂起前輪或后輪,強行令電氣觸點接通或斷開,由此驗證門扇的閉合或開啟。若將兩個輪安裝成水平,甚至反轉安裝,電氣安全裝置將失去原來的設計功能,起不到安全觸點的作用。檢驗時不能光看電氣裝置存在而忽略了驗證其功能是否有效。
(3)當層門的自動關閉采用重塊時,應當有防止重塊墜落的措施。該情況出現在比較舊款的客梯甚至是旁開的貨梯。在檢驗層門自閉力時不應忽略觀察其有否采取防止墜落措施。
(4)當轎廂地坎與井道內表面間距超標時,轎廂可以采取轎門機械鎖的措施。對于轎門機械鎖的檢驗,應當符合層門鎖的電氣和機械要求。現部分新梯會在轎門設置機械鎖鉤,但并沒有滿足全部條件要求,不能認為是轎門機械鎖,檢驗中應嚴格辨別。
在安裝監檢中,如有轎門機械鎖,應在整機合格證上體現該項,并提供型式試驗合格證;在用梯加裝的視為重大維修,應提供部件合格證和型式試驗合格證。
四、轎廂的檢驗
轎廂檢驗易忽略的細節:
(1)在改造里,注意轎廂銘牌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尤其是改造竣工日期;
(2)在定期檢驗里,注意舊式的電梯轎廂面積有否超標,尤其是貨梯;
(3)在對轎廂安全窗的檢驗中,不能只通過觀察有沒有電氣開關來判斷是否安全窗,而忽略安全窗
有開鎖形式、尺寸、開啟方向等條件要求。
五、底坑檢驗
底坑檢驗易忽略的細節:
(1)關于“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轎廂最低部件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30m” 的量度,注意部分電梯在對重護欄處的補償鏈導向桿會與轎廂底投影干涉;或者主機在底坑的無機房電梯應注觀察是主機和轎廂底距離短還是轎底反承輪護罩離地面部件距離短等類似的情況。尤其是底坑里部件多的電梯,更要仔細考慮各種可能性,認真推敲。
(2)現今推廣節能,微機房,小機房電梯種類繁多,部分底坑相當較窄小,各部件安裝緊湊。底坑部件是否會與轎底部件碰刮,需通過尺寸推算才能發現。圖紙與現場實際安裝存在一點偏差就會有部件干涉相碰的可能性。檢驗中如果只看圖紙而忽略現場實測,就會遺留安全隱患。
(3)關于“對重裝置撞板與其緩沖器頂面間的最大允許垂直距離”的標記,除了校對標記值和實際測量值外,為防止維保單位更換后資料的不連續性,還應當檢查客戶的存檔資料。如有懷疑,更應當在井道頂部重新進行數據測量計算,以求證標記值的真實性。
六、結論
電梯的安全檢驗還涉及很多重要項目,檢驗人員應不斷學習標準法規,加強自身素質,認真對待工作中的每一個環節,嚴格把關,盡量減少各種影響因素,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電梯安全運行,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